

定义:是指人在一定一定位置未基准的高处作业进行的高处作业。国家标准GB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之为高处作业。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风险:
存在人员高处坠落的风险;存在工器具等物品高处坠落的风险。
审批流程:
申请人提出作业申请——属地单位负责人组织作业单位及属地监护人员现场采取相关安全措施——属地负责人组织属地监护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讲解与布置、进行风险辨识、测量作业人员血压、并制定落实安全措施有效性,所有作业人员、监护人、及相关人员在确认现场安全措施完整有效后再许可证中签署意见——属地安全员对上述活动进行审查,上级安全员全程监督审核指导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提出指导性建议、整改、再次确认——批准人最后签署高处作业许可证-----可以作业(要在有效期内进行作业,10小时内清理现场关闭票证)
风险控制措施:
1、对每个高处作业项目作业前的人员坠落的防护措施检查确认十分重要,安全带使用时必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
锚固点的选择必须对作为锚固点的管道、梁柱等进行评估能够达到消除工作面的不稳定和人员的晃动带来的坠落隐患。
2、受限空间内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程和标准的要求,安全网是防止坠落的最后措施。如果使用,必须安装在行走或工作面之下尽可能近的地方,安全网不允许超过工作面以下9m的距离。
3、在彩钢瓦顶、石棉瓦、瓦楞板等轻型材料上作业,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4、所有的设备,包括安全带、活动是脚手架的架板等,不得存在如焊接损坏、化学腐蚀、机械损伤等状况。
5、高处作业工器具前期各种大小工具必须要有防掉绳或作业后放入工具套(袋)内。
6、脚手架上人员高处作业,在移动过程中必须保证人员离开作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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